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制腾房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沁阳市人民法院注重利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对腾房案件的执行力度。截止目前,在各执行联动单位的全力配合下,沁阳法院排查的8起腾房案件已全部执结。
8月7日,沁阳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对各联动单位协助沁阳法院开展强制腾房专项执行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8月8日上午,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施文星院长进行了动员讲话,宣布行动开始。到达执行现场后,沁阳法院运用现场视频连线功能,在焦作中院的统一指挥下,组织50余名干警,在14家联动单位20余名工作人员的协助配合下,共同合力执行了最后一起强制腾房案件。
2016年4月25日,沁阳法院对沁阳市某担保公司诉被告河南某肥业公司、杜某、鲁某等人为追偿权、担保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河南某肥业公司偿还原告沁阳市某担保公司代偿款1070377.12元及利息,被告杜某、鲁某等人对原告沁阳市某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河南某肥业公司及杜某、鲁某未按判决书自觉履行,沁阳市某担保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沁阳法院于2016年7月20日依法查封了杜某名下的房产一套,后被执行人鲁某的前妻梅某对该房产提起执行异议和复议,先后被沁阳和焦作两级法院依法驳回。该房于2018年2月6日经过网络拍卖成交。自2018年3月26日起,沁阳法院多次通知此房的现居住人梅某腾房,梅某一直未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房屋腾空。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省高院和焦作中院关于集中腾房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沁阳法院决定对该房屋实施强制执行腾房。
当天下午4时,由沁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华任总指挥,沁阳法院联合沁阳市人大、政协、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卫计委、国土局、房管局、文广新局、妇联、不动产登记中心、沁园办事处共14家执行联动单位20余名工作人员,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见证执行,强制执行了这起涉案标的达一百余万元的腾房案件。
骄阳如火,汗洒怀川。四个小时的执行过程,焦作中院通过现场视频连线全程指挥,在各联动部门的合力配合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见证下,至当天下午八时,沁阳法院顺利将此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