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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法院副院长韩反修公开审理 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8-07-24 16:08:58


    2018年7月12日,沁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反修公开开庭审理袁某某、李某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并于7月27日一审宣判被告人袁某某、李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2月2日至5日,被告人袁某某、李某某等人在明知河南征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沁园办事处袁屯村的征云领秀城小区工地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仍多次伙同他人到工地施工现场阻止该工地正常施工,致使该工地无法施工,造成严重损失。经鉴定,该工地被阻止施工期间的损失价值为6300元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某、李某某任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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