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沁阳市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涉公涉村委会被执行人集中约谈大会

  发布时间:2018-08-01 16:52:50







    7月31日上午,沁阳市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涉公涉村委会被执行人集中约谈大会。沁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胡新峰,沁阳市政法委副书记朱华对沁阳市审计局、公安局、王曲乡里村村委会等单位的负责人和部分村委会主任集中约谈,督促涉执党政机关、村(居)委会、公职人员主动履行义务。

    沁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胡新峰在集中约谈中表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未完全履行义务前不予提拔使用。此外,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失信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任职资格限制: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履行完毕前不予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将严格遵守法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作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党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在确定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工作中,要将候选人名单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应将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列为不宜当选人员;涉公职人员和村委会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市纪委将结合组织人事部门对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任职资格限制,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停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

    沁阳市政法委副书记朱华在集中约谈中表示,市委常委会已讨论决定,将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专项考核,对单位和乡镇存在涉公案件执行不到位的,要进行考评扣分,取消年终评先资格。朱华要求,今天这些涉公和涉村委会,村民小组案件的结案时间截至到8月1日下午6点,超过时间,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司法手段,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沁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邓秋霞介绍了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相关情况,传达了上级精神及要求,希望被约谈对象进一步认识当前形势,思想上不再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侥幸幻想,自觉履行还款义务。沁阳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张文启宣读了涉公涉村委会被执行人名单。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