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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两万不还借款 强制执行受到处罚

  发布时间:2018-07-25 18:46:03


   今年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开展以来,沁阳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被执行人银行帐户的监控,确保及时查控、及时冻结,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行为。7月18日,该院执行干警利用中午午休时间银行客户少、效率高的条件,对一起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存款进行了扣划。

   2016年底,陈某、任某等人因业务资金紧张,采取互相担保的方式,在银行分两笔贷款共计90000元,其中以任某名义贷款40000元,以陈某名义贷款50000元,均进行了借款公证。贷款到期后,二人称没有偿还能力,而不予归还。为此,银行依据公证书和执行证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在某银行的定期存款20000元,随采取了冻结。同时,通知二借款人及其他担保人要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法院将对借款人及其他担保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日前,二借款人迫于当前的执行形势,主动偿还了全部借款,并分别受到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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