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开展以来,沁阳市人民法院采取当天立案、当天执行、当天查控、案不过夜的执行新举措,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执行人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在立案后三天内执行结案的11件,执结标的8.9万元。
7月16日,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实现了当天立案当天结案的快速执行。前来领取执行款项的申请人对法院的高效执行送来锦旗给予称赞。
2017年6月12日,经营玻璃钢制品的被执行人任某在申请人处进购了一批玻璃布,共计18960元。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一直未付。2018年4月9日,沁阳法院判决任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玻璃布款1896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任某未能自觉履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8年7月16日上午,沁阳法院对此案执行立案后,于当天下午将此案移送到执行局。执行法官在接到此案后,立即采取网络查控,并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帐户存款近3万元。随经过电话告知被执行人,法院将被执行人帐户存款18960元予以扣划,于当天顺利执行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