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沁阳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4月30日,共依法审结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1件,判处刑罚32人。
一是统一思想,提升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坚决贯彻中央、省、焦作市和沁阳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是精心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刑庭、办公室、法警队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宣传及协调督办工作,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沁阳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庭,任务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组建团队,提高审判水平。选派3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建专门的审判团队,定期研讨案情和组织专项培训,有效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升办案水平,确保办案质量,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