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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欠鱼款两万多半年不给 赴外地抓获梦中贩鱼人——沁阳法院赴洛阳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8-06-06 17:25:02


    6月5日早上,沁阳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组织执行干警赴洛阳一鱼市场,将正在呼呼大睡的被执行人谢某抓个正着。梦中惊醒的被执行人谢某懊悔地说:躲了半年多还是躲不过!

    原告李某和被告谢某都是做鱼类买卖生意。从2016年开始,被告谢某共欠原告李某鱼款22300元。2017年3月21日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条。欠条出具后,经原告李某催要,被告一直未付,李某诉至法院。2017年10月17日,被告谢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沁阳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被告谢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某鱼款223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于2017年12月4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一直找不到谢某导致案件半年未能执行。今年6月5日,申请人李某经多方打听,了解到被执行人有可能在洛阳某鱼市场卖鱼后,迅速向执行法官反映。当天上午,沁阳法院执行法官张燕带领5名执行干警奔赴洛阳在到达谢某水产库后,发现谢某的住所紧闭。后经了解确认被执行人是昨晚去进货现正在屋内睡觉后,执行干警翻墙进入,将正在梦中的谢某抓获到案,并于当天下午将谢某带回沁阳法院。直到傍晚8时,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谢某的家属才将22300元的执行款履行完毕,且被执行人谢某被处以3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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