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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五年不执行 堵在家中难逃脱

  发布时间:2017-09-04 16:04:41


    魏某申请执行王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在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王某应偿还原告魏某55000元,于2012年5月14日前付10000元,同年6月30日前付清余款45000元;二、如第一期款项被告未按期给付,视为全部款项到期,原告可申请执行。调解生效后,被告支付原告5000元后,剩余款项50000元一直未能自觉履行,原告于2013年9月1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长年在外打工躲避执行,导致案件执行一直没有进展。日前,在申请执行人的全力配合下,沁阳法院执行干警利用中午吃饭时间,将被执行人王某堵在家中并将其带至法院,目前此案已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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