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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上有大额存款就是不还 沁阳一农民被判罚金2000

  发布时间:2017-09-01 17:52:35


    银行账户上有大额存款就是赖着不还。近日,这名老赖李某被沁阳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罚金2000元。

    自诉人刘某诉称:关于自诉人与被告人李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沁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882民初249号民事判决书,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8民终12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李某未履行判决书义务。自诉人于2017年6月2日向沁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内容为:被告人李某支付自诉人刘某人民币100000元及利息。法院立案执行后,被告人李某逃避执行,拒不履行判决书义务,被告人李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要求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被告人李某的刑事责任。

    另查明:1、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告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李某拒不执行。本院依法查询到李某银行账户上有大额存款,并依法冻结存款6023.17元。李某有能力履行而拒绝报告财产,被本院罚款2000元(已缴纳)后仍拒不执行。

    2、2017年7月10日,自诉人刘某以被告人李某拒不执行判决为由向沁阳市公安局提出控告,沁阳市公安局于2017年7月10日下达书面答复,建议刘某提起刑事自诉。

    3、到案后,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于诉讼中全部履行执行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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