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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之十

发布时间:2017-08-10 19:45:22


沁阳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之十

                            

自诉人邓怀礼,男,1943年5月出生, 住河南省沁阳市。

被告人申胜福,男,1957年4月出生,住河南省沁阳市。

自诉人邓怀礼诉称:自诉人与申胜福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沁阳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5日作出(2013)沁民一初字第00267号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因被告人申胜福没有按调解书来履行,无奈于2014年1月8日向沁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告人用尽各种手段转移财产,到至今分文未还,被告人有能力盖房、有能力买小车,而拒绝执行法院的生效调解书,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自诉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沁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处。

另查明:1、执行过程中,本院下达(2014)沁执字第0006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申胜福履行义务,被告人申胜福拒绝执行,本院于2016年5月13日对申胜福的住所进行搜查,搜查到申胜福的债权凭证及付款凭证共6张,并予以扣押。

执行过程中,在法院下达(2014)沁执字第0006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申胜福履行义务后,被告人申胜福仍拒绝执行,本院于2016年5月13日对申胜福的住所进行搜查,搜查到申胜福的债权凭证及付款凭证共6张,并予以扣押。

  被告人申胜福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责任编辑:张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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