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被告胡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胡某应返还原告杨某30000元,分四次付清。分别于2013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元;2013年9月30日前支付5000元; 2013年12月30日前支付5000元;剩余的15000元于2014年3月30日前全部还清。如果任何一批逾期履行,剩余的全部申请执行。二、双方就此事今后不再争执。调解生效后,被告未能自觉履行,原告于2013年7月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长年在外地打工,导致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今年执行会战第二战役开始后,河南沁阳法院执行法官张燕通过多次向被执行人家属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并告知现今的执行形势,日前被执行人家属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