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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宣传效果好 二十余年案了结

  发布时间:2017-07-18 16:42:38


    1993年4月,被执行人成某、王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向申请人李某借款10000元。1994年6月,申请人多次向二被执行人催要借款,二被执行人互相推诿扯皮不还,申请人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成某、王某于1994年6月30日前各支付原告500元,1994年12月30日前各支付2000元,余款于1995年6月30日前由二被告各半付清。调解书生效后,二被执行人履行了5500元,剩余4500元。二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申请人李某向法院申请领取了债权凭证。今年集中执行战役打响以来,沁阳法院通过在村街主要道路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利用电视媒体发布失信人名单,用手机微信等方法宣传执行形势和执行动态,让老百姓确确实实感受到了司法公信带来的好处和效果。正是因为如此广泛的有力宣传,让申请人李某想到了自己二十余未执行了结的案件。于是李某找到当年的债权凭证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局局长冯战备在亲自接待了李某后,及时联系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执行干警做到快执快结,从恢复执行到执行结案仅用了一周时间。

责任编辑:张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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