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中,沁阳市人民法院对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开展了专项执行活动。截至目前,共执结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118件,执结标的830余万元。
沁阳市投资集团公司申请执行丹某为借款担保合同一案,丹某在沁阳市投资集团公司借款150万元,到期后一直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手续,并对其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进行网络查控,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需承担的一切法律后果和当前执行工作的严峻形势,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对丹某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后,迫于法律威严,丹某主动履行了全部欠款,案件在20天内顺利执结,效果明显。
针对部分金融系统放出的贷款到期后,部分贷款人以多种理由拒不偿还贷款这一实际情况,沁阳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深入排查,开采取公开办案主体、程序和时限,坚决杜绝办而不结、久拖不决等有效措施,切实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此外,沁阳法院还依托“黑名单”库,加大对恶意逃债,恶意骗贷、恶意担保、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及时有效维护国有、民营等金融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