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做生意向弟弟借款,长期未还产生矛盾,沁阳法院在执行中经反复做工作,兄弟俩重归于好。
2014年,朱某因做生意向弟弟借款291000元一直未还被弟弟诉至法院,从此亲兄弟俩开始互不来往,怨大仇深。2014年7月31日,沁阳法院判决朱某应偿还弟弟借款291000元。判决生效后,哥哥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弟弟无奈之下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兄弟俩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哥哥一次性偿还弟弟215000元后,对剩于款项88000元在2018年12月31日前履行完毕。拿到钱的弟弟终于原谅了哥哥,兄弟俩合好,成功弥补一段濒临破裂的兄弟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