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阳法院诉前调解一起民事纠纷案,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今年六月,夏收期间,沁阳栗某的大型收割机要去河北参加机收大会战,栗某就联系了孟州专门做收割机运输生意的老板汤某,委托他的运输车把收割机运到河北。谁知,由于运输车装载过高,在过一座涵洞时,把放在最上面的栗某的收割机给撞坏了。不能参加机收会战、不能挣钱不说,还得修车,栗某心里很是恼火。
6月13日,因收割机在运输过程中是否被损坏及损坏赔偿问题,原告与被告发生了争执。栗某遂将孟州汤某的营运货车非法扣下。汤某一看要影响自己的运输生意,就拨打110报警,派出所的民警出警后对双方进行调解,由于一个要求赔偿18000元,一个只赔偿10000元,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互不相让。派出所也处理不下。于是双方来到法院,请求判决。
沁阳政法委副书记李跃文得知这个消息后,考虑到正是三夏大忙时节,正是双方当事人挣钱的黄金时间,不能耽误了原被告双方做生意。李书记亲自来到法院,请法院快速、公正处理此案。法院为了快速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权益就运用诉前调解的方式进行审理。法官们及时通知了双方当事人于,请来政法委李跃文书记、司法所所长、被告人的村支部书记等,一起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第一天调解因为双方还是情绪激动互不相让,没有调解成功,第二天双方冷静考虑了一天,经过多方面的努力第三天终于调解成功——双方以13800元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双方当事人说,诉前调解不但在三天之内快速解决了我们的纠纷,使我们的生意不受影响,还为我们免去了一切诉讼费用,沁阳法院真是为民解忧的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