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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微信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7-03-27 10:38:17


   2017年3月24日沁阳法院黄艳萍法官利用微信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邹某诉郜某为买卖合同一案,被告欠原告货款3600元未付,原告将被告诉至沁阳法院王曲法庭,由于被告常年在外打工,无法送达应诉手续,如果公告不仅时间长,效果也不好,承办法官黄艳萍利用仅有的被告的手机号,与被告取得联系,让其加了微信,通过微信聊天做工作,促使被告将3600元通过微信支付转来法庭,黄艳萍放弃周六休息时间通知原告领款,原告高兴的办理了撤诉手续,并对黄法官连声感谢。

责任编辑:沁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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