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市法院集中向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发放标的35万余元。这是开展“春雷”集中执行活动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根据工作安排部署,从1月17日至2月17日,市法院利用春节期间大部分“老赖”返乡之机,开展了集中执行“春雷”行动。通过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以及一年以上长期躲避执行未执结案件的摸底排查和采取的多种有效措施,共执结案件52件,涉案标的600余万元。“春雷执行行动”期间,法院执行局出动干警共查找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92人,对31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对22名被执行人人身及住所进行了依法搜查. 拘传到案31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的有29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的2人。此外,集中对5名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拍卖处置,以拒执罪移送公安立案侦查6件,判决2件,极大地维护了广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