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代表建议列入年度考核
作者:张建忠 发布时间:2017-02-17 10:22:03
2月14日,市法院发文决定,把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进行专项考核。办法规定,对未完成人代会确定的事项和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业务庭室,要对庭长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综合部门办理意见建议不及时或未完成的也要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责任编辑:沁阳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