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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腾房 法院来执行

  发布时间:2016-12-21 10:00:13



    12月13日上午,当法官收到沁阳市沁园办事处的闫海霞的房产收条后,法官说“这套房产从此刻起就归你所有了,剩余的40万我们想办法尽快执行。”“这么冷的天,法官们忙活了一上午,不知怎样感谢才好,谢谢啦”“不用谢,你客气了.......,”

2013年10月24日,闫海霞向家住柏香镇新村的张平利出借80万元,该借款当年逾期未还。法院判决张平利三十日内偿还闫海霞借款本金80万元。判决生效后,闫海霞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多次催要,均无果而终。2015年5月4日,闫海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8月11日,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张平利名下一处房产,经评估市场价为435000元,该房产在淘宝网两次流拍后,法院裁定按第三次保留价38万元以物抵债归申请人闫海霞所有,2016年11月10日,法院发出公告以38万元以物抵债,并责令张平利与2016年11月27日前搬出,但张平利以各种理由拒不交付房产。

12月13日,沁阳法院40多名执行干警来到位于沁园办事处清华园七座三层西6号的被执行人张平利的家中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张平利及家属哭哭闹闹百般阻挠,其父亲住着双拐辱骂执行干警,被强制抬出家中,排除一起干扰后,执行干警和搬家公司的工人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工作,将张平利家的生活用品及电视、冰箱等家用电器等共计300多件物品一一搬出,全部清理干净,并与当场将该房产的房门钥匙交到闫海霞的手中。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部门负责同志、司法公证人员现场监督、见证了执行全过程。当地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记录直播了强制腾房的全过程。

责任编辑:沁阳市人民法院    

文章出处:沁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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