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河南省沁阳市怀庆办事处的杨俊莲诉谭怀街道办事处付小香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法院立案庭驻庭调解员王宇宙、杨霞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遂于当天对该案下发了司法确认裁定书。据悉,该案从起诉到发出司法确认裁定书只用了短短2天的时间,不仅大大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还减轻了法官的办案压力。
为有效解决非诉讼调解协议缺少权威性、确定性和强制性的问题,提高非诉讼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减轻人民法院的案件压力,2015年年底,沁阳法院根据民诉法、人民调解法和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沁阳市人民法院办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对司法确认、受理范围,受理条件,管辖范围、受理审查、审查时限、司法确认等作出了详细具体规定。为让广大群众知晓、了解司法确认工作,该院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乡村通过摆放展板、发放资料、进行宣讲,让群众明白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不收取任何诉讼费用,是一项便民利民护民的新举措。同时通过集中培训、以案释法、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等方法,对调解组织就诉前司法确认机制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如何操作等问题进行了培训,增强人民调解员处理纠纷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去年以来,该院共对辖区46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3期培训。
据了解,自去年底沁阳法院开展司法确认制度以来,该院立案庭和四个派出法庭以及民事业务部门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30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到100%,司法确认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成为预防矛盾激化的“防火墙”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