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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责任重于生命的好法官——张仁云

发布时间:2009-09-02 16:11:15



他是一名“双下肢肌肉萎缩重症”患者,从能骑小木兰摩托车上下班到完全靠人搀扶着行走,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可他却以顽强的意志与病魔抗争,奉献社会,用自己的生命书写着守护公正的人生。院领导这样评价说:“审判工作就是他生命的全部。”

他倾全力投身于改革发展的大潮中,用法律之剑使16家国有企业和30多家乡村集体企业起死回生,仅盘活国有企业存量资产就有5.2亿元,消化不良债务8.5亿元。当地政府官员这样评价说:“他是拯救这些死滞企业复生的活菩萨。”

他在破产企业职工需要法律保护的时候,挺身而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使近万名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工资和集资款等得到了足额兑付。破产企业的干部职工这样评价说:“他是维护俺们权益的守护神。”

他当法官21年,以对法律、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将个人价值的实现融入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精神风貌,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他这样诠释一名法官、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和使命:“可贵的生命需要有意义的事业来支撑!在价值的天平上,使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生命。”

他就是沁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全国法院模范张仁云。

“只有自己的人生价值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融为一体才有意义。”

今年44岁、1988年郑州大学法律系毕业,当年进入沁阳市人民法院后,先后担过任王曲法庭书记员、助审员、沁阳市法院经济庭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庭长和民二庭庭长等职。进入新世纪以来,张仁云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事审判规律,把促一方经济发展,保一方社会稳定作为自己的神圣责任,公正高效地审理了100多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指导、参与审理了40多家国有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的改制破产案件,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他说:“我是一名负责民商事审判的法官,只有把自己人生价值与社会经济发展融为一体才有意义。”

张仁云始终不能忘记沁阳市太行办事处水南关村12家集体企业的破产案,因为那些案件审理成败直接关系到水南关村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有2860口人、650亩地的水南关村是一个回族聚居区,也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在中原大地上崛起的一个明星村。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来这村视察过。但是,由于这些靠贷款和污染起家的皮革、造纸企业先天不足,加之企业产权不明晰、没有及时改造提升等因素,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全村所有集体企业,几乎被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浪潮一网打尽,并欠下了大量的银行贷款和群众的集资款。人均只有0.2亩地的水南关人下岗了,集体福利没有了,群众的生活没有保障了,封建迷信抬头,赌博吸毒、上访告状成风,每年治安刑事案件多达40多起,每逢北京召开“两会”和重大节日,都有水南关人上访告状的身影。为了拯救这个村,市里还选派本村出生,群众基础好、威信高,时任市政法委副书记的丁树忠,回村担任了村党总支书记。

看到红极一时的水南关村落到这种境地,张仁云坐不住了。2001年桃花盛开的时节,张仁云走进了水南关村,他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该村所有集体企业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他对丁树忠说:“要保稳定、求发展,改制破产是惟一出路。”

水南关村腾飞制革厂要破产的消息在村里一传开,就象炸开了锅。张仁云为稳定群众情绪,他在司机的搀扶下,走东家、串西家给群众讲改制的好处,给企业职工讲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腾飞制革厂宣布进入破产程序的那天下午,张仁云在该厂门前走路时,一不小心,被一条脚掌宽的小水沟绊倒了,弄了满身泥水。当司机搀扶着一身泥水的张仁云从一楼艰难地爬上三楼,走进会场的一瞬间,全厂都被感动了,还有不少人流下了眼泪。张仁云语重心长地对大家说:“企业破产不是破死,是为了破出生机和活力……他耐心地给大家交明白底,讲明白理,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对企业实施破产的支持。时隔不久,腾飞制革厂破产成功,企业获得了新生,职工的集资款和欠发工资足额兑付。

张仁云和村干部一起,按着“易破则破、易股则股、易售则售”的原则,一厂一策,进行改制、改革。到2001年底,全村12家企业中有7家成功破产,还公开拍卖2家、租赁2家、承包1家。改革改制使企业甩掉了包袱,明晰了产权,增强了活力,企业利税连年大幅递增,年上缴税金由改制前的84万元增长到去年的550万元,并还清了职工的集资款和外债300多万元,欠发职工的工资也全部还清。改革改制使水南关村获得了新生,2004年,该村又跨进了全省和全国“民主治安示范村”行列。为了感谢张仁云的恩德,该村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决定给张仁云送“功德匾”,被张仁云婉言谢绝了。水南关村的干部群众们说:“没有张仁云就没有水南关村企业的新生。”

2002年,沁阳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进入攻坚阶段,7家早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国有企业进展艰难,涉及职工多达5000多人,企业停产长的有四五年,短的有二三年。如果再无限期地拖下去,不仅会严重影响沁阳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还会阻碍全市国有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

危难之时,张仁云受命挑起了这一重任。他认为,企业破产是一种法律行为,作为法官肩负了两项使命:一是依法破产,二是通过破产服务于地方经济,破出生机和活力。不能做到依法破产,有违于法官的天职,破了之后不能起到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作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国有企业的改制破产就失去了意义。

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牵一发而动全身,事关沁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这对人民法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张仁云深知肩上担子的份量。为了做到打铁本身硬,他利用大量的业余时间广泛学习民商审判以外的各种知识,系统地学习了《民法》、《劳动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为打好这场硬仗准备了充足的弹药。为了做到依法破产,他和沁阳市改制办领导小组一起制定了《沁阳市国有破产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和《沁阳市国有企业破产财产处置办法》等有关细则,从根本上提高了依法破产的权威,把破产改制纳入到了正确的轨道。

沁阳市水泥厂是张仁云啃下的第一块硬骨头。破产前,该厂欠银行贷款5000万元,欠职工集资款180万元、外债500万元和7个月的职工工资,而该厂资产评估只有1000多万元,符合破产条件。为了解除广大职工担心怕集资款和欠发工资泡汤,怕失去工作没指望等顾虑,张仁云多次深入工厂,与职工苦口婆心的对话,讲法律、讲程序,讲破产的好处,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支持。为了防止大量职工流向社会,他建议先采取租赁经营的方法,组建了“太华建材有限公司”,在宣布启动破产程序后7天又重新点火生产。4个月后,水泥厂破产成功。企业改制一个月后,产量直线上升,企业销售收入和利税连年大幅增长,职工养老金、欠发工资和职工集资款全都足额兑现。去年,该厂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利税400多万元,职工年平均收入达到8000多元。

在国有企业改制破产中,张仁云始终把确保沁阳的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与企业主管部门和市信访局紧密配合,认真听取职工提出的各种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与职工对话。在市一纸厂破产中,部分职工由于不理解,多次聚集一起,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并随时有形成群体上访的可能。张仁云和其他同志一道,多次耐心细致地给工人讲法律、讲政策,不怕围攻,不怕人身攻击,积极与职工沟通,取得职工的理解与支持。经过他们10多次深入、细致、耐心的对话与沟通,终于使一纸厂破产案顺利审结。在国企破产改制中,由于思想工作做的细,该市没有出现一起群体信访事件,确保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短短3年间,张仁云拖着残疾身躯先后公正高效地审理了16家国有企业破产的案子。通过资产重组,大量“死滞”企业获得了新生和发展。大批企业由“包袱”变成了财富,变成了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动力。2004年初,原化肥厂成功破产后,产销一年一个新台阶,去年,该厂发展成了沁阳纳税百强企业和30家重点企业之一。

“国家的财产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谁都不能侵害。”

企业破产,实际上是一次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的重新调整,在法律的天平上,任何一方都有享受保护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家利益往往成了“唐僧肉”,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张仁云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始终高举正义之剑,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他说:“国家的财产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谁都不能侵害,这是法律赋予一名法官的神圣责任。”

在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中,张仁云始终把维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放在重要位置。2002年7月,地处市区黄金地段、占地106亩的沁阳第一造纸厂宣布破产时,该厂干部职工认为:土地是厂里的,应列入破产财产。尽管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对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又做法不一。但是,张仁云依然坚持不能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破产财产处置,他坚定地说:“土地属国家所有,破产不能破土地,应由政府无偿收回。”一些职工不理解,侮辱谩骂他,更有甚者竟扬言要教训他。张仁云坚信自己没有做错,他一方面向市政府写报告,建议收回破产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一方面在厂里张贴有关法律法规,耐心地做宣传解释工作。4个月后,企业破产成功,政府收回了土地,公开拍卖了1500万元。在该厂取得经验后,在以后的市化肥厂、市机械厂、市通用机械厂等国企破产中,清算组都主动向政府建议无偿收回占用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使大批的国有资产得到了保护。当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破产财产处置的批复。

2005年7月,张仁云在沁阳市粮食局油厂资产拍卖前,发现有人私下勾结串标,临拍前半小时召集清算组紧急会议,制定了详细的应对措施。第二次拍卖,在第一次400万元没人要的基础上竞拍到580万元成交,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在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张仁云坚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神圣的职责。欠养老金不交、欠工资不发、欠集资款不还,是破产企业存在的通病,这些问题解决不好,破产就不可能成功。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张仁云坚持运用法律手段把这些项目全部列入第一分配顺序。该市16家国有企业实施破产后,全部按照法规规定足额补交了养老金,还清了欠发的工资和集资款。

张仁云在审理沁阳机械厂破产案件时,发现该厂国有资产已被全部抵押,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这意味着如果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职工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证。张仁云果断给市政府建议该企业暂缓破产。他认为,以划拨土地上面的房屋作抵押,不经土地部门审批是无效的。市政府采纳了他的建议,又申请再审立案,原判抵押无效,依法保护了企业职工权益。

张仁云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认为,职工垫付的货款,为厂里买东西的钱、还有应报的差旅费和应提的业务费,这些涉及职工利益的项目比集资更应该得到保护。张仁云建议清算组比照职工集资,把个人垫付的货款和应报销的费用纳入第一分配顺序。对应提成的业务费比照平均工资进行了合理解决,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只要能行动,就要战斗在审判岗位上”

张仁云因双下肢萎缩支撑无力,早已不能独自站起和行走。面对病魔,他乐观、豁达,毫不畏惧。他说:“我能工作的时间是有限的,工作是我最大的快乐,只要能行动,就要战斗在审判岗位上。”同事们说:他是“铁打的法官”。

张仁云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他参加工作二、三年后,经常发现双下肢支撑无力,后经医生检查确诊为“双下肢肌肉萎缩症”,又叫“腓骨肌萎缩症”。这种病主要表现为慢性进行性双下肢无力,控制不好,会逐渐严重。这种病的统计发病率为十万分之四,医学界称之为“不是癌症的癌症”。目前世界上也没有有效治疗办法。飞来的横祸,没有击垮张仁云,他以顽强的毅力与命运抗争。

他在王曲人民法庭工作的时间,从城里通往王曲乡的道路是坑洼不平的土路,一遇上下雨天,连正常人行走都困难。这对于双腿支撑无力、又双眼高度近视的张仁云来说,就更可想而知了,走路、骑车摔倒是经常的事。一年冬天,他趁吃晚饭的时候,去西王占村一农户家调查材料,回来时,一不小心,连人带车一起摔倒了。当他挣扎着爬起来时,摩托车怎么也扶不起来了,只好在寒风中等了两个小时,直至有人路过帮他把车扶起来。在基层工作的几年里,庭里的难案、缠案他都主动承办,每年结案数都是庭里最多的。

张仁云被调到法院经济审判庭工作后,新的工作对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紧张的工作使张仁云更没有时间顾及日渐加重的病情。经济庭办公地点早先在一楼,后来搬到了三楼。那时候,张仁云每上一个台阶都很困难,只有用手抓住楼梯扶手才能一步一步地挪上去。院领导了解到他的身体状况后,再三嘱咐庭长尽量少给他安排工作,可他总是争抢着办案。

“他把工作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都重要。”张仁云的司机张永亮说:随着工作担子的越来越重,他的双腿也越来越不争气,早先还能一小步一小步挪着走路,现在从椅子上站起来也需要人帮忙,但他从没有因为行动不便影响过工作。他每次上班前都坚持解大小便,他上班很少喝水,为的是少跟人添麻烦,尽量少影响工作。他每天都让我提前1个小时去接他,是为了上班不迟到。他下基层办案不方便,我就搀扶着或背着他上楼下楼。法院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开展各种活动他都积极踊跃参加,谁劝说都不中。他说:“我是一个庭长,不开会,不学习,工作就成了睁眼瞎。”

张仁云在同事们眼里是一名知识性、专家型法官,工作和学习是他生活的全部。他深知搞经济审判工作,专业性很强,要求很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大错。为了使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成为“铁案”,经得起检验,他必须不断地充实丰富自己的知识。他每次到外地出差,最大的爱好就是抽出时间到书店里去读书、去购书。他生活中最大的快乐也是工作和读书,他每天都坚持读书,写读书笔记。在他的案头、床头摆得全是法律书,在他办公室里的三个大书柜里装得也全是法律书。他说:“要当一名称职的人民法官,就必须拥有丰富的知识积累,而丰富自己知识的惟一途径,就是从书本里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再用学到的知识去指导实践,服务于社会和人民。”

“老张心里装得全是工作”张仁云的爱人宋菊桦这样评价说:“由于他行动不便,繁忙的家务活他帮不上忙,两个年迈的老人他不能在床前尽孝,一周7天有6天都是在岗位上度过的。为了忙工作,他二十多来,很少歇过节假日,从来也没有领着老婆孩子走出过沁阳一步。”2002年国庆节期间,西向镇龙泉村,在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因为100多亩土地不能发包耕种引发纠纷,龙泉村委将被告起诉到了法院。如果按正常的办案程序,可以在十一长假后,再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然后开庭审理。如果那样,等开了庭,农忙季节早已过去,不仅100多亩地不能耕种,而且还将严重影响龙泉村其他土地承包工作的进行。当时,张仁云正感冒发热在家休息,得知这种情况后,张仁云立即通知承办人,通知双方利用国庆假期到法院协商。他和承办人一起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讲农业生产要抢季节,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的道理。要求双方当事人先放置争执,将土地秋播,然后再由法院审理谁是谁非。通过张仁云和干警细心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了他提出的解决方案,后依法对该案做出了公正的判决,使龙泉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能得以顺利进行。

“决不能拿党和人民赋予法官的神圣权力谋私利。”

作为法官,清正廉洁是立身之本,秉公办案是天职,贪赃枉法是奇耻大辱。张仁云当法官十几年来,从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更没有利用手中的审判权为自己、家人和朋友捞过一点好处。他说:“党和人民把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责任放在了法官肩上,天平在肩,重任如山啊,决不能用党和人民赋予法官神圣的审判权谋私利。”

张仁云在二十多年的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去做交易。2005年,某钢材销售处诉某建筑公司欠款案时,被告通过朋友,给张仁云送去2000元钱,希望能给予照顾。他耐心地给被告讲了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办案,不能使有理的人打不赢官司的道理,然后将钱退了回去。在审理某鞋厂破产案时,一购买人为了在竞买时能图照顾,托人给他送去1万元。在没有办法退给当事人的情况下,他毅然将款交到了院监察室。

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无时无刻都在与金钱打交道,有的当事人,基于种种想法,总是想用金钱开道,人情铺路,但张仁云同志在人情和金钱面前,总是表现了一个人民法官正确的世界观、金钱观。展示了一个人民法官应有的人格和基本道德水准。2002年5 月,民二庭审理杜某与孟某为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宣判前,杜某为了能得到照顾,私下找到张仁云,丢下一个信封就走。张仁云打开一看,里面装了6000元现金,一上班他就找到杜某的代理律师,将钱如数转退给了杜某。在审理沁阳市葛村乡某村委会的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时,被告先是通过张仁云的一个朋友,送去了许多礼品,张仁云婉言拒绝了。之后,被告看送礼不行,又通过关系,送去了现金2000元,又被张仁云严肃批评退了回去。当张仁云同志依法判决他胜诉时,他激动地说:“还是法律公正。”

“俺哥当法官10多年,执法如山,从没有为家人和亲友捞过一点好处。”张仁云的妹夫姚红文说:一次,我找到他说:“每年经你手拍卖的财产有上千万元,你就不能从手缝里漏点好处给我。”他说:“我没有权力那样做。你是我的妹夫,就是公开参加竞标也不行。”这些年来,张仁云的家人和所有亲戚没有参与任何一起破产资产的买卖。在水泥厂破产资产公开拍卖前,张仁云的一个最要好的朋友私下找到他:“这些资产的拍卖是你说了算,便宜卖给我,我是不会亏待你的。”张仁云坚定地说:“这个忙我帮不上,你如果有意买这些东西,就去公开竞价吧。”

张仁云的爱人宋菊桦,今年44岁,是中国建设银行沁阳支行沁园分理处的一名职员,他既要干家务活,照顾年迈多病的公公、婆婆和儿子,还要工作,很辛苦。家里人劝张仁云说,“你认识那么多领导,又为那么多单位办过好事,就不能帮菊桦调一份轻松的工作。”他坚定地说了两个字:“不中!”

张仁云参加工作21年,顽强地与病魔抗争,时刻以公正高效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己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为社会和人民服务,赢得了党和人民的赞誉。他先后荣获沁阳市十大青年明星,焦作市优秀政法工作者,河南省十大杰出法官,河南省优秀政法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4次,个人一等功2次。1999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责任编辑:张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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