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官民和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沁阳市人民法院大胆尝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村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评议员,组成案件评议团,参与行政案件审判,确保案件的审理得到案结事了。
在行政案件公开审理的前七日,法院向评议员发出邀请函,并对其介绍基本案情,使评议员做到心里有数后,在开庭当日邀请评议员亲历现场,听取诉辩双方意见。对案件充分了解后,评议员在庭审结束后对案件进行公开评议。评议随即形成书面意见,提交法庭,用于法庭判案的参考。
7月20日,该院颁发邀请函,邀请人大、政协、司法等部门的6名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评议团,来到沁阳法院的王曲法庭,就地审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该案的原告郭某与邻居因邻里纠纷发生打架斗殴,后经当地派出所调查处理,对郭某及第三人的打架行为分别作出了各罚50元的处罚决定,郭某不服,遂将派出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派出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评审团6名成员,认真旁听了案件的整个审理。在庭审结束后的评议会上,他们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一些好的思路,对本案的定性提出了若干项指导性意见,供法院借鉴和参考。评议团参与案件庭审这一做法,对以后协助法院做好案件的协调工作,力求达到官民和谐、案结事了、促进社会稳定都有很好的促进效果。
2009年以来,沁阳法院所审结行政案,全部协调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