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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规矩 懂业务 真落实】沁阳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成功拘传一名长期躲避执行的“老赖”

发布时间:2021-10-12 17:14:25




    10月7日下午6时许,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焦作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驱车300余公里奔赴南阳市镇平县。在南阳市镇平县公安干警的协助下,成功于次日凌晨将被执行人刘某某从南阳市镇平县拘传至沁阳市人民法院,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躲避多年的被执行人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杨某、刘某甲、刘某乙申请执行刘某某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在未发现刘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2019年8月14日,沁阳法院依法对刘某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拘留后刘某某仍未履行义务。后沁阳法院多次通知刘某某到庭履行义务,但刘某某长期外出打工,逃避法律义务。

    为解决找人难题,沁阳法院充分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对刘某某进行人员查控。2021年10月7日下午6时,突然接到焦作中执行指挥中心提供刘某某在镇平县某酒店住宿的线索,沁阳法院立即组织执行干警赶赴南阳市镇平县对刘某某采取拘传措施。路途遥远,为保证拘传成功,沁阳法院请求焦作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协调当地公安干警对刘某某采取了稳控措施。到达镇平县后,外出饮酒的被执行人刘某某已被当地公安干警带至派出所,经过人员信息核查后,在公安干警的见证、配合下,顺利将被执行人刘某某拘传至沁阳市人民法院。因被执行人刘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沁阳法院于2021年10月8日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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